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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毛笔的进化

  夜深人静,到处是嗡嗡的机器转动的声音。电脑主机里的风扇老了,隆隆地挣扎着散着热,想证明自己不被过早就淘汰的悲哀;空调在头顶不停地叹息着,风口对准我的桌子,吹得头皮渗出了一层油;充电器插在拖线板上,和手机轻声细语地交流着;石英钟也该是用电的吧,秒针的每一次行走都传来了嘀嘀嘀的声响,通过这静寂的夜被夸张地放大着。我的房间在凌晨0:35变成一个巨大的扩音器,中空的容器装着一个孤独得到我和一堆用电的器械。

  我是个喜欢用笔的人,每次逛超市除了去看望我继寄养在那里无数的长毛绒玩具,我就会一直在文具架那里久久徘徊。每次去,每次都买,圆珠笔、水笔、铅笔,附带有橡皮、笔记本、漂亮的透明胶和千奇百怪的异型及时帖。我最喜欢的还是逛大型百货商店的高档文具柜台,除去几千块一支的,几百的派克笔我总要收回一支,然后就是配套的墨水。上个礼拜一不留神被我发现了好多彩色的墨水,那个柜台的钢笔真是贵得吓死人。从文具角度讲,他们已经是奢侈品。但从奢侈品角度讲,它们又算什么玩意儿呢。

  可是对我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轻便钢笔,好写。我不喜欢收集,我喜欢使用,买回的新笔会被我第一时间拆掉包装,灌上墨水,拿出一张白纸写字。碰到书写流畅的笔高兴地真像赚到了一样,其实想想,这不就是钱能摆平的事嘛,我都买了单了,那个牌子的威力总还是在的。

然后就会翻出一抽屉崭新的笔记本。在某一本上郑重其事地写上我的名字。标注着自己接下去的一段时间会用这支笔和这本本子记录一些杂碎的事情。可总是坚持不了多久,我又会被另一支笔,另一本本子吸引过去……于是先前的那一对儿就被我放进另一个抽屉,本子是没法送人了,笔往往会被我送掉。每每有领导拿着一堆文件走到我桌前,我总会笑笑说,找笔呢?给,送给你了,是黑墨水。于是领导满脸感激地冲我点点头,去办公室的另一头签字。

  钢笔终究是舶来品,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片子,讲的是一个外国作家用鹅毛笔奋笔疾书,差点被当成神经病的故事。我偶尔也会疯,当然不再经历鹅毛笔那个年代,我用钢笔。一种从鹅毛笔年代一路进化而来的新型书写工具。我用得不亦乐乎,但右手中指上的老茧却一天比一天粗大。

  于是领导们倡议着,办公要无纸化,信息要公开化的时候,全国办公族不约而同地用上了配置统一的电脑。从笨拙的单指敲打到十指在键盘上跳着牛仔舞,过程惊人地快。一下子打字员失了业,怎么,人人都能打字了?官越小,打字速度越快,小职员们更是妙“键”生花,办公室里满是嘀嘀笃笃无指信息化发出的声响。

  好在我这个喜欢写字的人,突然发现了这么一个好东西。不在甩着钢笔甩着生疼的右手继续笔耕了,其他的手指也参与进来,让我感到了某种欣慰。我是属于那种速度最快的阶层,所以我的思想能跟上我的手。

  现在我依然逛超市,逛百货店。但注意力似乎总不能集中到某个地方去了…… 来源:青年报     张园勤


2008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