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笔协【2008】字第12号
关于开展评选“全国制笔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全体会员单位:
中国制笔协会成立二十五年来,中国制笔工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行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与战斗在制笔工业战线上的企业家和广大职工的辛勤努力分不开的,为了表彰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不平凡业绩的企业和职工,经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人事部共同决定在行业内开展评选“优秀企业、先进集体、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的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评选中国制笔协会成立二十五年来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行业广大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显著成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表彰他们在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的重大贡献。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荐、互荐的推荐形式,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办法反复协商落实。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受奖者真正成为行业的一面旗子,成为行业先进的代表者,藉此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制笔行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早日实现制笔强国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 评选范围
1、 评选范围是中国制笔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地方制笔协 会、协会专业委员会、行业三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及特别优秀的行业老前辈等;
2、 评选出的企业单位的先进集体,授予中国制笔行业优秀企业或制笔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出的企业单位先进个人授予中国制笔行业优秀企业家或中国制笔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 评选的时间段重点放在2000年以后出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 评选先进的名额分配(确因极少数条件具备而受名额限制不能入选者可酌情增加)
(1) 先进集体 30家 其中
(A) 优秀企业:20家
(B) 先进集体:10家
(2) 先进个人 50名,其中
(A) 优秀企业家30名
(B) 先进工作者20名(含从事一线生产工人、后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政工人员、地方制笔协会、协会专业委员会、行业三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及特别优秀的行业老前辈等)
三、 评选条件
(一) 制笔行业优秀企业、先进集体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好,作风正,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视环境保护,企业劳动生产率高,资产质量好,文明安全生产,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
1、 制笔行业优秀企业条件:
除上述确保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强,有很强的产品竞争力,经济效益居同行业前列;
(2) 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内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
(3)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重视对管理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
(4) 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5) 积极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连续四年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此条为必备条件);
(6) 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必备条件)。
2、 制笔行业先进集体条件
除上述确保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较强,有较强的产品竞争能力,经济效益较好;
(2) 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开展较好并取得较好成绩;
(3) 重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并取得成果;
(4) 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连续三年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此条件为必备条件)
(二) 制笔行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敬业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1、 制笔行业优秀企业家条件
除上述确保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在改善工艺与操作管理、注重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中做出显著贡献;
2) 在发明创造,推进科技进步,在研究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设计开发新产品,创名优产品、推行品牌战略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 在构建和谐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诚信经营、参与公益事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 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劳资双方关系和谐,并做出突出成绩;
5)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 制笔行业先进工作者条件
除上述确保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高产优质、 节能降耗、创造先进工作方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 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生产后勤保障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3)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在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
4) 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和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
5)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 程序步骤
(一)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高峻诚
副组长:王淑琴 魏淑君
组 员:陈三元 郑心文 吴少平 杨增耀
秘 书:王晓红
具体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
(二) 提出评选工作的初步方案,下基层召开座谈会和电话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5月10 日-5月25日);
(三) 集中评选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方案(5 月25日-5月30日);
(四) 下发评选工作的通知,评选工作正式启动(5月30日)
(五) 六月份完成自荐、互荐的推荐工作,含先进事迹材料上报中国制笔协会,愈期不报视为弃权;
(六) 7月1日-7月20日汇总材料,提出评选的初步名单,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七) 审核材料,讨论通过8月20日前完成;
(八) 完成奖牌、证书等制作工作,9月上旬全部完成;
五、 上报材料要求:
(一)上报材料包括
1、全国制笔行业优秀企业、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附件1)
2、全国制笔行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附件2)
(二)先进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材料上报时间为6月底前
六、 工作要求:
1、评选全国制笔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行业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希望大家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一定要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把好质量关,宁缺毋滥,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政治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工作业绩突出的代表推选出来,确保推荐单位和人选的先进性、模范型和典型性。
2、要认真执行通知规定的推荐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接受职工的监督
3、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都要有典型、翔实的事迹材料, 材料要真实,文字简洁,重点突出。
中国制笔协会
2008年5月30日
2008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