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需5年以上历史 企业社会责任考核力度加大
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今年中国名牌的申报条件将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考虑包括销售额/量、税收、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加入电子监管网等要求,而此前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门槛多为销售量、销售额或出口额等1至2项要求,这意味着今年申报中国名牌的门槛进一步提高。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就做好2008年中国名牌申报工作向各地质量技监部门发出的通知中说,2008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企业需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品牌的注册商标需有5年以上历史。列入市场准入目录的产品,如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产品,需获得相应证书。近三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检查合格,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对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电取暖器、吸尘器、洗衣机、阿维菌素、春雷霉素、实木地板等七类列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加入电子监管网。
此外,今年的中国名牌申报条件还加大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考核力度。除继续要求企业填报国地税纳税数据外,还须填报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这既加大导向的力度,也对企业的整体素质进行考核。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申报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各地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统计局等单位,严格核查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对在申报过程中曾经伪造数据、伪造证明的企业,要严格把关,三年之内取消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资格。凡是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要安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到生产现场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处于受控状态。
据了解,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于6月16日10时至6月29日17时,在省局网站和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公示初审合格企业的主要申报数据和企业的门户网站网址,申报企业要在自己的门户网站公开申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其间,各地将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总局也将根据情况,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虚报数据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来源:《经济日报》
2008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