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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REACH法规 积极应对预注册

    为了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防止化学物质造成危害,增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改善欧盟内部市场的一体化,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2006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简称REACH法规)。REACH法规涉及在欧盟生产或销售的约3万种化学物质及其配制品,已经于去年6月1日正式生效,并同时替代欧盟现行的约40项指令和法规。从今年6月1日开始,分阶段物质开始预注册,新化学物质开始注册。

    欧盟是我国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第二大化工贸易伙伴。2006年中欧贸易额达到2549亿欧元。2007年我国对欧洲的化工贸易总额为375.01亿美元,同比增长28.81%,占贸易总额的18.09%,涉及的企业超过3万家。REACH法规的实施,不仅将对我国现有的化学品、纺织品、电子电器、玩具、医药以及众多轻工产品的直接对欧出口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将会波及到上述产品的间接对欧出口,其涉及金额之大、覆盖面之广、牵涉企业之多难以估量。此外,由于产品注册带来的成本增加,欧盟对化学品评估、许可时间较长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资金和精力将会减少,可能使我国很多出口产品逐渐丧失竞争优势。另外,由于REACH法规的实施,在欧盟处于限制级别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的生产地有向我国转移的可能性。

    REACH法规出台之后,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等政府部门的严密关注。质检总局从2003年开始组织开展REACH法规应对工作,在技术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储备:建立起应对REACH法规的化学品安全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包括200多个与REACH法规有关的化学品安全检测评估标准,30多项化学危险品系列国家标准;建立起中国化学品安全信息平台,并建成目前我国最大的化学品安全数据表数据库。我国还与欧盟建立了良好的磋商机制,质检总局检验司与欧盟企业总司在“中欧工业品安全与WTO/TBT磋商合作机制”下成立了REACH法规工作组。双方将在REACH法规指南文件、信息共享等方面广泛合作。欧方将为我方应对REACH法规工作寻求在检测设备、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和资金方面的援助,并将派出专家对中国企业进行REACH法规培训。为帮助我国企业更好地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修订了一批REACH法规相关国家标准,现已完成标准草案。另外,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成立了应对欧盟REACH法规领导协调小组,并且集中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全部的研究REACH法规的专业技术人才成立了REACH法规应对专家小组。

    对中国众多的出口型企业来说,最受关注的是以下两个问题。首先,如何正确选择合适的法律实体进行注册。因为只有欧盟的法律实体或法人才能预注册和注册,在欧盟没有法律实体的中国企业就必须选择进口商或唯一代表人(OR)来履行对REACH法规的责任。专家建议,企业要掌握出口的主动权,因此最好不要选择进口商替自己注册。如果有足够实力的话,企业也可以选择自己在欧盟建立法律实体完成预注册和注册。另外备受关注的还有应对REACH法规需付出的成本问题。据估计,应对REACH法规的成本主要包括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注册费预注册没有费用)、准备注册过程中支付给专业人员的费用(包括咨询费、聘请OR的费用等)、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中通过谈判达成的数据共享费用、测试费用、企业履行REACH法规责任支付的管理费用、信息变更和维护费用等,而最大的成本是数据共享部分。

    根据REACH规定,今年6月1日~12月1日,分阶段物质进行预注册,预注册使中国出口欧盟的企业根据不同的物质属性和其吨位数量获得相应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不影响产品出口欧盟市场,同时预注册可方便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研究,尤其是脊椎动物试验,从而减少企业成本。如果我国企业没有抓住时机完成预注册,对分阶段物质来说,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完成复杂的注册工作为止,所耗时日无法估计,而在这段时间内该产品就不能再出口到欧盟市场,从而导致巨大的损失。因此,在现阶段,中国出口欧盟的企业应及早对其出口的产品进行摸底分析排队、对产品的上下游进行联系调查的基础上,准备好即将到来的预注册。来源:中国产业安全指南


2008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