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1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苏州太仓市人民南路19号南洋广场 A-1-19、A-1-20、A-1-21房产(商铺),总建筑面积183.99平方米(每平方米 5.435万元)。
二、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根据有关通知文件规定,公司同意为相关控股二、三级子公司在2008年1月2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到期需要展期的及展期后将新增的担保事项提供原额度内及预计新增额度内的信用担保。
截止2008年1月21日,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全部是公司为控股二、三级子公司和控股二级子公司为控股三级子公司融资提供的信用担保以及控股三级子公司之间的互为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43170万元;预计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二、三级子公司和控股二级子公司为控股三级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信用担保以及控股三级子公司之间的互为担保总额为89370万元(其中:到期需展期的43170万元,展期后将新增的46200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2月29日下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8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