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制造频繁地暴露在美国“337调查”的阴影中。据商务部统计,从2002年至今仅5年,我国已遭受该调查60起,并连续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
如果说反倾销、特保等贸易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我国中低端加工贸易的“门槛”,那么,“337调查”则成为美遏制我国具有一定出口潜力、特别是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产品对美出口的重要手段。
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外贸出口一下子放开了“闸门”,出口量急遽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出口市场的恐慌,于是部分国家开始采取一系列举措遏止我国出口。面对这一新形势,我国主动采取了宏观调控措施,逐步规范出口市场,推进外贸出口转型升级。然而,“337调查”的频频出招,却使我国外贸升级迎来新的考验。
所谓“337调查”,是指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针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337调查”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知识产权的行为。无论是美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只要其在美拥有知识产权,如认为进口到美国的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便可向ITC提出调查申请。
与反倾销不同,“337调查”并非交多少税金就能解决的问题,一旦美ITC作出侵权裁决,将意味着涉案产品可能永别美国市场。当前,“337调查”已成为在美跨国公司打压中国产品出口的新手段。跨国公司凭借其知识产权优势,利用全球专利布局战略,不仅依靠基础专利占据市场份额,且将后续改进的技术及外围相关技术都申请专利,形成专利网,构成专利壁垒,使竞争对手难以突破。同时,一些美国公司和在美拥有知识产权的跨国公司,还利用“337调查”等方式,遏制我产业升级和产品出口,将我国众多的产业链封锁在价值链的低端。
很显然,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缺少自主知识产权,就是导致我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处于被动地位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国企业遭遇“337调查”的真痛所在。国外企业对我“337调查”并非孤立的而是服务于该企业全球战略的,同时也是国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而我国众多企业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更谈不上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因此,企业要想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从根本上防范知识产权纠纷,必须强化主体意识,重视创新,加大研发,努力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
具体来讲,企业应从产品研发、专利申请、专利管理、专利布局、市场开拓等各个环节出发,跟踪了解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同时,重视专利检索,及时在主要出口市场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依法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全面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遭遇案件时,要克服畏难心理,不能坐等当被告,而要积极应诉,在诉讼中学会运用规则、壮大实力。
与此同时,专家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可选在部分行业建立应诉基金,支持有发展潜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全力抗争,继续探讨通过保险形式,给予企业支持并争取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对代理过337调查的中外律师,可建立相应的律师信息档案,帮助企业了解和选择。此外,相关部门今后应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宣传、培训和指导,协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来源:青岛日报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