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以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连续三年冒用其名称举办三届“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侵犯其名称权为由,将后者起诉到宣武区人民法院,要求书画院在相关报刊上澄清侵权事实,公开向其致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
据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称,自2005年以来,中艺燕京书画院连续组织并举办了三届“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2005年12月8日,书画院在《中国书画报》中刊登了第二届“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面向全国公开征稿一文,文中称:“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赛是经文化部批准,由文化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中国书画研究院举办,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承办的全国性书法、美术作品展赛,是重要的书法、美术学术交流活动”等内容。2007年4月16日,该书画院又在《中国文化报》刊登了第三届“金鼎奖”书法、美术大展公开征稿,将庞中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法人代表)列为名誉主任编制在其组织委员会名单当中。
硬笔书法协会表示,中艺燕京书画院未经协会许可便擅自使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的名称,并把协会主席庞中华列为其活动的名誉主任,使其正当合法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扰乱了协会的正常工作,同时也造成了公众的错误认识。来源:中国法院网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