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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重拳打击傍名牌行为

    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刚刚过去,国家工商总局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称,“傍名牌”行为在中国日益猖獗,严重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反应强烈,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典型案件,涉及假冒国内、国外知名品牌的企业不仅多,而且数量巨大,一些企业被查证的侵权案件的涉案总额甚至超过千万元。如何保护名牌企业知识产权,消灭“傍名牌”现象,进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一时引发了诸多讨论。

    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傍名牌”行为

    目前,在市场上,许多细心的消费者在购物时会发现无论在食品、服装上,都有着诸多公司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以便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路获取利润。对此,北京德熙律师事务所的熊辉律师打一个比方说:“在强调个性化消费的今天,如果一不留神穿了件和别人一模一样的服装,也就是所谓‘撞衫’,被认为是件十分尴尬的事。

而对于许多名牌服装和企业来说,经常因被人抄袭、伪造而‘撞衫’,就不仅是尴尬,更意味着经济上、信誉上的重大损失和打击了。‘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创新设计和产品?’这个问题,目前困扰着不少致力于打造中国名牌的本土服装企业。”

    但是,这个困扰著名企业和品牌的问题或许在不久之后就将有一个答案:国家工商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据了解,我国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将深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的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维护消费安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加大对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还将严厉查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严厉查处零售供应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加大制止行政性垄断、打破地区封锁工作力度。

    打击“傍名牌”现象源于“内需”,绝非“作秀”

    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健力宝”饮料在国内独占鳌头,但面临的就是生产仿冒健力宝的各种饮料流入市场,坑骗消费者,去年以来,健力宝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行政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政府部门与企业密切协作,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合力打击“傍健力宝名牌”专项行动,全国各地工商、质监部门对侵犯该公司健力宝、第5季两个品牌知识产权的10多家“傍”名牌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进行了严厉查处,共查封侵权产品十多万箱。

    同时,2006年5月25日工商局对位于金华市武义县的新华笔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正在生产假冒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品牌铅笔。检查中共查获冒用“中华”厂名、厂址的铅笔成品60.06万支、特种铅笔成品5.4万支。另发现部分假冒上海三星实业有限公司的“五星”牌铅笔,共计达65.4万余支。

    另一起发生在浙江的重大侵权案发生在浙江瑞安市。2006年3月8日,瑞安市质监局会同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位于瑞安市场桥办事处浦西路52号的制假窝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正在生产标注法国名牌“梦特娇”T恤,现场查获总数5640件。由于该生产点不能提供相关合法委托手续,涉嫌生产假冒产品。后查明,当事人诸青连等从2005年起生产标注法国“梦特娇”T恤共2.8万余件,涉案价值达千万元。

    此外,今年4月,工商局经检支队在柳南市查获了包装酷似PHILIPS(飞利浦)灯具的了几家涉嫌“傍名牌”的“李鬼”产品。这些灯具店所销售的灯具虽然生产厂商各异,但产品外包装使用了与驰名商标PHILIPS(飞利浦)相似的标志或文字,产品包装颇为相似,所使用的字母及汉字标志也几乎相同,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共暂扣了800多盏(套)涉嫌商标侵权的灯具,目前,工商管理部门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在国家公布的“傍名牌”典型案例中,不法企业都存在恶意“傍名牌”之实,而且涉案金额多数在百万甚至千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名牌时要看清产地等信息,进口名牌应有相应中文标签,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保护驰名商标知识产权有利于市场发展

    北京德熙律师事务所的熊辉律师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商标侵权案件逐渐增多,从行业上看,服装、化妆品、电动车领域的商标侵权排在前三位。

    熊辉律师告诉记者:“当今世界,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正成为各国增强综合国力、维护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知识产权对于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可依据一个美国的例子来说明:美国有一个版权产业的概念,具体是指与版权保护相关的产业,如图书出版,报纸杂志,录音制品,电影,计算机软件,实用艺术品等等。1996年美国版权产业的出口第一次超过汽车业、农业、飞机制造业,成为美国最大的出口部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资料,在西方发达国家,版权产业所创造的价值,一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到5%%左右。这是版权方面的数字,至于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所创造的价值,一般认为要远远大于版权所创造的价值。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与国际贸易关系密切相关。根据相关的数据,美国90%%以上的进出口贸易都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关。”

    但是,“申请专利和维权时间长、成本高、保护力度弱”等几大难题困扰着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导致许多企业遭遇商标假冒、款式抄袭、店面设计装潢模仿等侵权行为时,或无所作为或无可奈何。他说:“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相信对消除侵犯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充分保护企业驰名商标的广泛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品牌、维护品牌的积极性都将有重要意义!”来源:《青年时讯》


2007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