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介绍
一、什么是证明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
一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
二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CWIA”证明商标属于这一类商标)
二、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证明商标是用来保证所使用商品的特定品质,有利于企业向市场推销商品,也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商品,保证商品的质量。
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主要是申请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而不是生产企业,而且必须得有人证明申请注册人有这个权利。这个证明人必须是中央或省级以上的业务主管部门。
三 、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权力:可以在其申报的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商标;可以使用该商标进行该产品广告宣传;优先参加中国制笔协会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义务:维护证明商标所指定产品的特有品质、质量,维护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接受中国制笔协会对产品质量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的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商标使用工作,确保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该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证明商标。
202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