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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十四五”规划出台,预计今年吸收外资规模将破万亿

 10月22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主要目标为利用外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大国地位稳固,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与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促进消费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在“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主要预期性量化指标中,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为7000亿美元,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占比达到30%,自贸区港吸收外资占比达到19%左右。

具体来看,从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国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7个方面,明确23项重点任务,提出具体举措,其中包括,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 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稳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放宽优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条件。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称,《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发展的目标是:利用外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大国地位稳固,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与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促进消费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为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他表示,考虑到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吸收外资实现较快增长,预计全年吸收外资的规模将突破1万亿元,按美元计有望超过1600亿美元,能够实现全年“稳外资”目标。

“十四五“预期“稳”字当头

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2021年的经济表现备受关注。

宗长青介绍,1-9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59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6%;折合1292.6亿美元,同比增长25.2%,是近十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考虑到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吸收外资实现较快增长,预计全年吸收外资的规模将突破1万亿元,按美元计有望超过1600亿美元,能够实现全年“稳外资”目标。

他指出,中国吸收外资仍有不少有利条件:一是全球跨国投资反弹。二是中国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向好。三是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四是外商在华投资预期和信心持续稳定。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分析,中国吸收外资的高预期增长主要是率先管控疫情带来的红利,提前复工复产让外资认识到了中国相对稳定和安全的营商环境。

商务部近期问卷调查显示,3000多家重点外资企业中,93.3%的企业对未来发展前景持乐观预期。美、欧、日等外国商会近期发布的报告显示,近三分之二的美资企业、59%的欧资企业和36.6%的日资企业计划扩大在华投资。

白明指出,中国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地扩大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范围,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负面清单,并且在落实外商投资法以及配套的政策法规方面形成了法制化营商环境。“即使在国际跨境投资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中国依然是吸引外资的重要目的地。“他说。

《规划》中显示,“十三五”时期,中国实际使用外资6989 亿美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10.4%,五年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中国吸收外资金额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从2015 年的6.7%提升至2020 年的14.9%。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规划》中“十四五”时期预期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7000亿美元,年均1400亿美元,接近2020年的实际,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在2025年占比达到30%,相比2020年仅提升0.4个百分点。

在白明看来,要以稳字当头、结构优化作为利用外资的重中之重,外资目标的制定要留有余地,不能满打满算。同时,外资受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整个国际市场的外资波动明显大于外贸,因此难以对外资进行过高过快的预测,利用外资应当更重质量而非规模。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认为,“十四五”时期的外资目标比较符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未来外资发展的趋势。一方面,由于全球经济复苏还面临着过多不稳定因素,全球价值链、供应链面临重构,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宽松货币政策面临调整可能对全球经济产生冲击,对利用外资规模的高速增长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跨国投资显现反弹态势。其中,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同比增长25%,这与中国情况大致相当。

赵萍表示,各国政府纷纷在利用外资方面都出台了力度较大的政策,2020年世界各国出台了107项利用外资的政策,其中75%以上都是支持利用外资的政策。因此各国之间在吸收外商投资上出现一定的竞争,外商投资增长目标趋缓。

进一步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宗长青指出,此次专门编制发布的《“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是商务部出台的首份利用外资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力争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利用外资,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对于“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宗长青表示,《规划》从7个方面明确了23项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在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一是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二是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三是持续减少市场准入限制。

《规划》指出,减少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逐步放宽外商投资股比限制,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近年来,外资负面清单不断“瘦身”,据商务部统计,中国全国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缩短到33条,自贸试验区缩短到30条,海南自贸港缩短到27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表示,随着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不断缩减,能开放的领域已基本覆盖,未来进一步的扩大准入的空间较小。未来要将准入与准营相结合,将外商投资在经营管理以及在具体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大门开,小门关”的状况消除,使得外商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进一步的提升。

在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方面,一是优化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二是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三是拓展利用外资国别地区来源。《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占比应从2020年的29.6%上升至2025年的30%。

在强化开放平台功能方面,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四是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五是提升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

“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主要预期性量化指标显示,自贸区港吸收外资占比应从2020年的17.9%增长到2025年的19%左右。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国家级经开区等吸收外商投资水平稳步提升,开放平台辐射带动效应持续放大。要求引导外商投资投向集成电路、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研发、现代物流等产业,推动高端高新产业外商投资集聚发展。

桑百川指出,自贸试验区港具有明显的外资聚集效应,主要是吸引国际领先企业,聚集高端要素,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发展处于全国的领先地位,从而形成经济发展极,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

赵萍表示,截止2020年,中国已经设立了前18家的自贸试验区,其利用外资规模占全国17.6%,进出口贸易规模占全国14.7%。自贸试验区在新一轮的制度创新过程当中,将会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从而使得自贸试验区继续引领全国利用外资的规模。

在提升外商投资促进服务水平方面,一是健全外商投资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三是发挥投资促进合作机制作用。

在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方面,一是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法律制度;二是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三是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方面,一是全面保障外商投资公平待遇;二是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在促进国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一是构建新型国际经贸关系;二是加强国际投资议题交流合作;三是推进多双边投资协定谈判。

桑百川表示,过去一段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为了推动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如果中国能够主动参与投资治理领域的新议题,利用各个多边或双边平台完善投资体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外资企业的来华投资信心,帮助中国融入全球大市场。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