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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不诚信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记入档案

 国家发改委17日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存在不诚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分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在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等环节存在不诚信、不履职尽责等行为,发改委将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通知》称,近期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本次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7家,其中2019年主承销1支及以上企业债券(不含仅参与联席主承销)的机构53家,仅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参与承销或仅从事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的34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87家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6家,平均得分90.58分,包括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B类主承销商48家,平均得分79.16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66.91分。


  有业内专家表示,为契合市场发展,今年评价根据市场发展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比如,强化了对于主承销商存续期信息披露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工作的考量,进一步加强注册制背景下企业债券事中事后监管等。未来中介机构需确保存续期管理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投资者权益将进一步受到保护”。该专家表示。(记者 钟源)


转自:经济参考报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