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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笔协维(2006年)1号
继续维权公告
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自行设计浣熊图案,经使用单位申请继续维权,本会审核符合维权办法规定,同意继续维权一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仿冒,有效期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2月4日止。
特此公告
温州市制笔协会2006年1月25日
2006年01月24日